医保缴费基数,相信是很多人关注的一个话题了,每年医保缴费基数都会有所调动,那么2016年医保缴费基数又是多少呢?2016年深圳医保缴费基数是多少?相信朋友们都很想知道吧,接下来就小编就不卖关子了,给大家介绍一下最新深圳医保缴费基数。
随着广东省、深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调整,深圳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缴费基数“上限”、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提高至18162元;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632元;职工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提高为36324元。
一、深圳医保缴费基数档次:
1、医疗险一档“下限”3632元:
医疗保险方面,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均提高了。按照规定,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按照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元计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162元,“下限”为3632元。
2、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分别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0.5%按月缴费,缴费基数全部调整为6054元,二档的月缴费为42.4元,三档的月缴费为30.3元。
生育保险方面,用人单位每月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职工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这是缴费基数的“上限”,按照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元计算,为18162元;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030元。
二、深圳医保缴费基数引申相关缴费基数:
市社保局日前发出“关于调整2015年度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的通知”:根据本省、市的统计数据,广东省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86元,深圳市为6054元。据此,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深圳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本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4986元/月、6054元/月的标准计算。
调整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提高了。按规定,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按照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元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162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是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因工死亡丧葬补助36324元。
失业保险的缴费没有变化,按照规定,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用人单位以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按照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按月缴纳;职工按照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按月缴纳。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在工伤待遇偿付方面,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后为36324元。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对2016年深圳医保缴费基数的介绍,仅供大家参考,具体内容以深圳社保局官网公布的为准哦!欲知更多社保知识、信用卡知识请关注卡宝宝网哦!卡宝宝网同时为您提供更多社保资讯以及更多银行信用卡的优惠信息、信用卡指南、信用卡攻略,让您更好地了解社保以及更好地使用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