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办理信用卡,怎会无端透支银行数万元的债务,并被银行催促还款?近日,家住南明区的刘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蹊跷事。无奈之下,刘先生拨通了居住地附近派出所的报警电话。经警方大力侦查,谜团终于破解。意想不到的是,犯罪嫌疑人并非陌生人,而是刘先生朝夕相处的同事章某。
日前,章某已被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天上掉下”一笔冤枉债
两个月前,刘先生突然接到贵阳市内某银行的通知,称他因所持信用卡已透支消费数万元,请其火速到银行办理还款业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当时就蒙了,我压根就没有办过任何信用卡啊。” 对此,刘先生表示“一头雾水”。
催款电话引起了刘先生的警觉,他想起自己的身份证在几年前曾遗失过,有些担心是有人冒用自己的身份证在银行办理了信用卡。于是,刘先生赶紧拨打了居住地附近派出所的报警电话,并打电话到该银行的信用卡中心向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声明自己从未在该行办理过信用卡。
该银行工作人员根据刘先生提供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发现的确有以“刘先生”名义登记注册的信用卡信息,并有透支记录。随后,银行工作人员要求刘先生留下一份从未在该行办理信用卡的书面声明,并告知其等待随后的调查结果通知。“如果客户确实是被人冒用身份证办理了信用卡并产生恶意透支,无需客户还款,我们也会取消其不良信用记录。”银行方面表示。
时隔不久,银行方面也发现了一桩蹊跷事:一名男子持有多张户主不同的信用卡,多次到该银行办理信用卡业务。于是,工作人员拨打了报警电话。事后经查,该男子即刘先生一案的犯罪嫌疑人章某。
作案手段“别出心裁”
接到银行的报警电话后,南明区公安分局河滨派出所迅速出动警力,将正在该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的章某带回盘问,并在其随身衣袋中发现了多张贵阳市内不同银行的信用卡和伪造的一、二代居民身份证件。随后,派出所对章某进行了刑事拘留。
究竟是何种作案手段,让犯罪嫌疑人章某得以屡次得手?警方侦查发现,原来,章某一般先在本单位内部找好目标对象,然后采用打电话的方式,向目标对象假称自己是本单位财务科或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让对方放松警惕;然后假借需核对医疗保险信息、或者需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等为名,套取目标对象的身份证号码;随后,再通过身份证查询系统网站获取目标对象的身份详细信息,并以此伪造身份证。此外,章某还利用单位管理制度漏洞,获取单位相关科室出具的目标对象的收入证明。持有了这两份材料,章某便可以轻而易举地到银行申办信用卡,并透支消费了。
业内人士提醒:谨防个人信息泄露
贵阳北斗星律师事务所的黄芸律师分析认为,银行负有对信用卡的办理人进行仔细审查的注意义务,若最终查实刘先生确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盗用身份信息,冒名办卡透支消费,则是银行未尽到自己的审核义务,应当承担违反此义务而造成的相应责任,但可以向冒用人追偿。
“刘先生虽有不慎泄露身份信息的情形,但在他人冒名办理信用卡的过程中并无过错,换句话说,刘先生在该案中无须承担相关责任,若一时未查清犯罪嫌疑人,则相应的经济损失应由银行先期承担,待案情明朗后,再向犯罪嫌疑人追偿。” 黄芸说。
随后,记者就如何有效防止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办理信用卡,采访了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银行卡中心相关负责人。“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甚至诉讼,市民们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切勿随意泄露个人身份信息;一旦发现自己的身份证丢失,则应当及时挂失,并重新拍照,更换身份证件照片,以免被别有用心之人盗用;此外,平时在外借身份证复印件时,也应注明其专属用途。”该负责人说。
此外,民警也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身份信息被人冒用的现象,应当及时报案,以便有关部门早日追查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