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信用卡行业多项变革,一石激起千层浪。这是政策的一小步,却将是行业的一大步。信用卡专家认为,《通知》执行后,整个行业的参与者,无论是银行、持卡人还是戏份增重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甚或是大数据本身,都将会有重要角色变化,我们来一一点评。
一、银行面临洗牌,得民心者的天下
《通知》秉持“让市场的回归市场”原则,将信用卡行业的几项重要费率由央行固定,改为发卡机构自助确定,并放在了《通知》最重要的第一二三条中。主要有信用卡透支利率、免息期和最低还款额、违约金等。
近3年以来,无论是在信用卡的申请还是对现有持卡人的服务上,一二梯队的银行政策已默默由“跑马圈地”变为了“精耕细作”,本次《通知》规定,几项与持卡人最密切相关的费率,都改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对于依赖市场而活的商业银行来说,或许是利好消息。
今后,信用卡行业的庞大地盘谁主沉浮,还要看谁的政策能够得民心。
二、持卡人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春天只要来,总不会晚
持卡人的权益主要表现在两方面:选择地位更为突出、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1、地位更为突出
相较现在持卡人“仅为执行、甚少提及”的弱势地位来说,《通知》大大提高了持卡人的话语权,特别体现在《通知》第六条信息披露义务。
之后,银行想要默默“加价”或者“暗度陈仓”,将要首先考虑持卡人是否接受。
2、安全保障
《通知》强调了银行对交易信息的一致性、真实性的义务,针对盗刷现象猖獗,还对非本人授权交易的处理,明确了银行的义务,进一步保护持卡人的资金安全。
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强力加入,是画蛇添足还是锦上添花
《通知》中的一大特点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强力加入,比如第四条对“现金充值”的新提法,“现金充值,是指持卡人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到本人在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仔细研读《通知》这句话,所谓“本人在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不就是时下热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吗?比如微信、支付宝等。而此前执行的政策中,对从信用卡账户向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充值是被严令禁止的。
可以看出,今后,第三方支付机构将能名正言顺的,在信用卡行业分一杯羹,此次新角色的加入,无疑会让行业更“接地气”,但是效果如何,是会锦上添花,还是画蛇添足,我们还要拭目以待。
四、大数据的作用将会日益重要
虽然没有明说,但大数据时代的影子在《通知》中体现的越来越多,对银行来说,制定利率要在大数据背景下,网上申卡占申卡比重的加剧,对信用卡申请的审核不再仅仅需要个人信用报告,而要参考申请人的网上交易信息等等。
对持卡人来说,选择申请哪家银行信用卡、何种消费场景中使用哪张信用卡等等日常用卡,都将越来越多的参考大数据。
对行业来说,评判这个行业发展是否健康、费率是否合理,也需要综合各种大数据。
总之,大数据将在行业中起到越来越重的作用。
最后想说,信用卡进入中国已经三十周年,本应清明盛世,却道乱象频出,卡宝宝信用卡频道也曾就行业多个问题呼吁改革,本次《通知》的出台,正合了“乱极则治,暗极则光,天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