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市民消费进入旺季。市民刘丽可是刷卡“达人”,有着三张信用卡的她买衣、买鞋、买家电统统刷卡。但是几天前,刘丽因疏忽少还了银行信用卡12元钱,结果多付了150元的利息。
去年12月4日,刘丽为新房购买家电,刷卡消费了约1.5万元,到期还款时,她往账户里存了1.5万元。本以为款项已经还清,可20天之后,刘丽查账后发现,少还了12元。本来她以为银行只会针对12元征收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20天不过0.15元,但她前几天去银行还款时,才发现12元欠款在20天产生了150元的利息,因为银行的计算方法是,以15012元征收利息。刘丽为此后悔不已。
“不少持卡人在透支和消费之前,对信用卡的很多规章并不了解。”市工商银行的王姓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其实一个人一般有两张信用卡就可以了。太多的信用卡很容易让持卡人记不清楚刷卡消费以及还款的情况,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消费者如果用信用卡消费,要弄清楚信用卡的免息还款期和自己刷卡的金额,只有在免息还款期之前足额还款,才能享受信用卡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