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男子冯某以上网为由骗取朋友身份证,并用这张骗来的身份证连办了两张信用卡,透支万余元后终被捕。12月3日,南海网记者获悉,近日,琼山区人民法院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月初,冯某以上网为由骗取罗某的一张身份证。随后冯某找到一家交通银行用罗某的身份证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冯某又在龙昆南路找到一家银行,用罗某的身份证申请办理了一张该银行的信用卡。2015年1月至4月期间冯某用罗某的身份证申请办理的两张银行信用卡提现、消费共计人民币16788.29元,共累计透支人民币1万7千多元。2015年4月30日,被告人冯某家属将冯某透支钱款如数归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骗取来的他人的身份证件,骗领银行信用卡并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提现、消费、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当依法惩处。根据被告人冯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可以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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