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发信息称可办大额度信用卡,骗取32人10万元手续费。近日,史某利用微信朋友圈肆意发布虚假信息,诈骗他人钱财,被吉木萨尔县检察院批准逮捕,这也是吉木萨尔县批捕的首例微信朋友圈诈骗案件。
办案检察官告诉亚心网记者,今年5月初,阜康市犯罪嫌疑人史某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个人签名中发布一条消息,称他可以在新疆各大银行办理大额度信用卡。当地居民连某看到后加史某为微信好友,双方商定连某帮忙联系办卡的人,史某根据所办理信用卡额度大小收取相应“手续费”1000元至7000元不等,而史某给连某200元至500元不等的提成。
为骗取连某的信任,第一次办理信用卡时,犯罪嫌疑人史某带连某及其朋友4人到乌鲁木齐一家银行递交办卡身份信息,并安排工作人员接待,使连某等人深信不已。信以为真的连某多次给自己身边的朋友、同学宣传。今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连某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无卡存款等方式,先后累计将100400元钱转给史某。
连某共向史某提供32人的身份信息,要求办卡102张,结果很久一张信用卡也没办下来,在多次催促后,史某尽然“失联”,这才怀疑史某诈骗,遂报警。
经侦查发现,史某拿着诈骗到的10万余元钱跑回黑龙江省安达市,用于购买佛珠加工设备进行个体经营,并未办什么信用卡,而他本身也没有这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