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民和县某汽车销售公司看中了一款轿车,但没有固定收入的他没有能力购买该车,该销售公司便提议其可以办理信用卡来购买轿车,张某在提供了简单的个人信息后,办理了一张额度为5万元的信用卡,并用这5万元支付了大部分购车费用。在购买轿车后,由于收入不稳定,张某只在2013年8月份偿还过银行3000元。
2014年,城中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称,张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民警多次与张某沟通,并催其偿还所欠款项,张某多次承诺还款,但均未按时归还,后来,张某索性更换了电话号码,2014年底,警方将张某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今年11月,民警在工作中获悉张某所在地点的线索,11月14日,民警在海石湾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在采访中,民警告诉记者,现在多数办理信用卡的年轻人并没有意识到长期大额拖欠信用卡,不仅使自己被银行列入了信用黑名单,同时这种行为也触犯了法律。民警提醒市民,合理运用信用卡,切勿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