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在即,不少市民都准备趁着长假带上几张信用卡到外地大肆购物。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信用卡刷卡超过信用额度,可能您会在当期账单中发现多出一项“超限费”,且这项费用,银行一般不会事先打招呼提醒消费者。
三情形导致“超限费”
据央行规定,各银行可以将信用卡刷卡消费的最高额度控制在原额度的110%,信用卡持卡人超限用卡后,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发卡银行可按超额度部分的5%收取超限费。
而超限费的产生共有三种情形:使用超限额度消费而超限;利息、滞纳金导致超限;临时额度到期导致超限。
由于超限额度是银行设定的信用卡额度之外的隐含额度,通常不对用户明示,用户很有可能动用这笔隐含的超限额度。持卡人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后两种情形,上期不全额还款会导致循环利息、滞纳金的产生,这些费用会逐日增加最终导致欠款超过授信额度;而临时额度到期后,账户中仍有超出原信用额度部分,就会按比例收取超限费。
我市某银行信用卡客服中心的工作人员举例说,如果持卡者信用额度是8000元,消费了9000元,那么除了按时还款外,还要从记账日起每天额外征收超出的1000元5%的超限费,也就是50元。而据了解,目前仅少数银行取消了超限消费,用户无法超限刷卡消费,也就不存在超限费的收取。
及时关注消费情况
业内人士提醒,持卡人应尽量随时知晓自己的信用卡额度占用情况,避免使用此额度。另外,持卡人要格外注意,临时额度不能享受最低还款额,使用了临时额度时,还款千万不能按经验只还10%,而必须全额还款。对信用卡不清楚条款应及时拨打卡背面的客服进行咨询,或尽量选择不能超限消费的信用卡。
明白收费相关规定
最近,银监会最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就超限费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提供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发卡银行,如需收取超限费,必须事先获得持卡人的授权。发卡银行必须在持卡人就超限费进行授权之前,提供关于超限费收费形式和计算方式的通知,并明确告知持卡人具有撤销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权利。持卡人可以采用口头(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书面的方式就超限费进行授权或撤销授权的操作。发卡银行收取超限费后,应在对账单中明确列出相应账单周期中的超限费金额。
这一办法如得以实施,可以帮助消费者更明白地消费,避免“被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