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民候梦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附近上班,10月12日下午三点多,她到中国银行ATM机前存打算10000块钱,其中有两张钱存了几次都存不上去,她就先存了9800元,打算去柜台上换两张新钱。
因为急着换钱,候梦茹没意识到卡没取出来。直到钱换好,再次回来排队的时候,发现卡不见了。侯梦茹赶紧询问正在自动取款机前取款的一名女子,对方说这不是她的卡。她又回到银行柜台,可找了半天还是没找到。无奈之下,她继续来到ATM机前继续寻找,这次,她在ATM机里找到了她的卡。
银行卡失而复得,侯梦茹如释重负,可是这时,她却接到老板的一个电话。因为这个卡是侯梦茹老板的,他绑定了短信提醒。老板给侯梦茹打电话,问她怎么存钱又取。侯梦茹立即在自动取款机上查了一下,发现这张卡被取走6000块钱。
慌忙中候梦茹赶紧报了警。警方调取了银行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在候梦茹存钱后,只有一个人紧随其后在ATM机上取了钱。这个人就是候梦茹意识到银行卡丢失后第一个询问的那个人。巧合的是,这个人之前在旁边的一个ATM机上操作过,她本人的银行信息很快也被调了出来。随后魏武派出所对这个人进行了询问,起初对方并不承认,但在证据面前,她最终还是交代了取那6000块钱的全过程。
目前,这名女子因为涉嫌盗窃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如果检察机关起诉成功,还将面临牢狱之灾。
律师王铸介绍,从卡里取走了6000元钱,银行的系统会默认为持卡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取款人是冒用持卡人的身份进行的行为,按照《刑法》的规定相当于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达到5000块钱就可以构成犯罪了,罪名就是信用卡诈骗罪。
不光别人卡里的钱不能取,就是自动取款机自己吐出来的钱也不能要。亳州广播电视台记者在网上搜到了不少这样的案例:山西青年许霆在广州遇到一台白送钱的ATM取款机,一时贪心取走了17.5万人民币,结果被判无期徒刑。
王铸说,取款机失误自动往外吐出来的钱实际上也是银行的资产,如果储户把自动吐出来的钱拿走,被银行系统发现后拒不退还,按照《刑法》的规定构成侵占罪;如果储户主动归还则不构成犯罪。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还有一种情况需要大家注意,就是马路上或者出租车上捡到的钱,拒不归还同样构成侵占罪,数额较大的会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