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商银行信用卡申请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偿还能力的个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资料向发卡银行申领个人卡主卡。个人卡主卡持卡人可为年满14周岁(含)的个人申领附属卡。
附属卡持卡人与主卡持卡人共用同一账户,主卡持卡人可在账户信用额度内设定附属卡的使用限额。附属卡所有交易款项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均记入主卡账户,主卡持卡人可申请调整、停止或取消附属卡的使用,主卡持卡人对主卡及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附属卡持卡人对主卡、附属卡项下所欠银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申请人申领信用卡须同意遵守本章程,正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与发卡银行签订领用合约,且本人亲自签名确认(包括电子签名),提交发卡银行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如采用担保方式办卡,需按发卡银行规定办理担保手续,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范围为持卡人在其信用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透支本金、利息、违约金、各种手续费及追索费用。
二、申请信用卡需要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明资料:居民身份证或者军官证复印件;港澳同胞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及一年以上居住证明复印件;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及一年以上居住证复印件即可。
2、工作及收入证明资料:工资证明、社保复印件等。
3、浙商银行信用卡申请辅助资料:学历、职称、专业资格证书、自有房产证、自有汽车行驶证、现居住地最近三个月的电话、水、电、煤气费的任一单据原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