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报道了“畅购一卡通”无法正常消费一事,随后读者的电话便如潮水般涌进值班室。每个电话里都是无比焦虑的语气,“记者同志,我的余额还追得回来吗?”“有了后续麻烦你一定要通知我!”
除了相关部门调查出来的结论“涉嫌违规经营”,其他后续还真没有。老百姓拿着尚未消费的卡,眼看着成百上千的资金烂在里面,你说急不急?
我急,但我也无奈。做投诉报道几年,其中涉及消费支出的,不外乎买保健品被骗了,找搬家、维修遇到“李鬼”了,买消费卡结果老板跑路了、人去楼空了。其中,最后一类情况往往最让我感到无助,因为一旦出了问题,往往受害者是一大群人,累计金额不小,但即便抱团维权,也异常艰辛。
说来惭愧,报道过多次,却很少有顺利解决的案例。往往是出事了,曝光了,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了,但最后又不了了之了。部分企业明明有备案,但也未见老百姓退卡成功或得到赔偿的。诚然,消费者在持卡时就应预估到风险,但我也总在想,到底该由谁为这样屡屡发生的情况负责?
回顾去年发生的几起影响较大的预付费卡事件,毫不客气地说,这是监管不到位、发卡门槛不够高所致。2012年,商务部和上海市商务委都出台过规定,要求发卡企业到商务部门去备案。然而,管理办法推行以来效果“微乎其微”,主要就是因为这是一部“鼓励性”法规,对企业备案、资金存管的要求并非强制,对于许多商家来说便成了一纸空文。
所以,光有规定还不够,执行部门更要跨前一步,定期对有预付卡的商家突击“查一查”,对于严重违规的预付卡应该及时叫停并公布;对于不具备基本实力的商户,应该不允许它们发行预付费卡,可以转由获得人民银行批准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接纳替代。
从近几年的投诉来看,类似投诉已井喷,有关部门真该行动起来,不要再让预付费卡没完没了地“坑害”消费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