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第三责任区刑警队了解到,梨城两位市民因银行卡密码设为身份证号码,卡丢失后,现金被盗。
1月21日,家住库尔勒市时代花园小区的吴女士报案称,当天她的手机上收到一条银行短信提示,自己银行卡内5200元现金被取走,但自己并没有取钱。之后,她发现放在挎包里的钱包不见了,而银行卡、身份证都在包里,银行卡的密码就是身份证的后六位数。
1月26日20时许,家住库尔勒市棉纺厂小区的刘先生报案称,当日19时许,他手机上先后收到5条银行短信提示,自己银行卡内的8700元现金被人取走。刘先生赶紧翻看衣服口袋,发现放在口袋里的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丢失。刘先生说,他银行卡的密码是用自己的出生日期。
民警提醒市民,设置密码应设置安全系数较高的密码,并妥善保管。同时,不要将银行卡、存折等财务账号与身份证、驾驶证等身份证件一同存放,以免遗失或被盗后被不法分子猜中密码或冒领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