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警方缴获的身份证和银行卡
老河口男子杨某花2000元“打包”购买了23张他人的身份证,随后辗转三省,用这些身份证办理了21张银行卡,企图倒卖“捞一把”,岂料还未出手,本月3日就落入法网。
4月13日,保康居民何先生到当地一家银行办理业务时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被办了一张银行卡。他回想起不久前,到武汉出差时丢失了身份证,遂赶到保康县公安局报警。
民警很快锁定23岁的老河口籍男子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5月3日,民警在襄阳市区一出租屋内将杨某抓获,同时起获23张居民身份证和21张银行卡。
杨某交代,今年1月,他结识了一名QQ网友,并从对方那里找到了一条快速“致富”的门路:以每张100元的价格,向网友购买他人真实身份证,之后到银行办理银行卡,再以每张三四百元的价格出售银行卡,从中赚取差价。
此后,杨某花2000元一次性从一名网友那里买到23张身份证,并辗转四川、湖南、湖北等地,先后到数家银行冒名办理了21张银行卡。其中湖北6张、湖南10张、四川5张,涉及多家银行,他每次只到一家银行只办理一张卡。
记者和办案民警一起梳理发现,23张身份证都能在公安警综平台上查到,系统显示的信息与身份证上的完全一致。其中,涉及湖北的有20张身份证,包括武汉、红安、仙桃、襄阳、罗田、大治、仙桃、谷城等地。此外,河南、江西、宁夏各一张。
记者和办案民警通过系统输入其中5个襄阳人的身份证号,查询出对应的电话号码,逐一联系对方,但是对方均称不认识身份证上显示的人。民警分析,这可能是当事人登记的时间较久,电话号码发生了变更所致。
目前,杨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刑拘,警方正在对杨某的上线进行抓捕。
据办案民警介绍,公民将身份证丢失后,即便是补办了新证,旧证还可继续使用,这也是目前户籍管理上存在的一个漏洞和痛处。而按规定,到银行办理银行卡,需要本人持本人身份证,杨某能够持他人身份证成功办理银行卡,也反映出银行的监管存在漏洞。
办案民警建议广大市民,经常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到银行查询自己的账户,一旦发现异常,迅速向银行、警方报告处置。此外,冒用他人的身份证属违法行为,冒用者及相关部门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