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用来消费的普通信用卡,经过非法中介的虚拟交易,竟然异化成为循环套取银行现金的工具。银行有关人士提醒广大持卡人:注意防范非法中介,做到正确用卡、安全用卡。
近年来,江苏银行卡产业发展迅速。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共有发卡机构48家,发卡总量1.8亿张。上半年,全省实现银行卡跨行交易2.09亿笔,清算金额1584.15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66%和75%。应该说,银行卡已成为我省个人使用最为频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
与此同时,一个影响银行卡产业发展的“灰色地带”正在生成,银行卡中信用卡的透支消费功能正在被非法利用。金融监管部门的调查显示,目前一些地方出现了以“代还信用卡到期款”、“低息贷款”、“垫还”、“急用钱、卡贷”、“空卡贷款1-5万”等名义,从事非法金融业务的中介。这些中介通过“提”、“垫还”、“空卡贷”等形式,为持卡人从银行套取现金,自己则按提取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实际上,本来用来消费的信用卡此刻并没有用来消费,而是成为直接套取银行现金的工具。
人行南京分行负责人告诉记者,不管是“提”,还是“垫还”,这类交易行为实质上都是不法中介向信用卡持卡人垫付或提供资金周转,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的非法融资行为。由于信用卡一般都有从20多天到50多天不等的免息期,在此期间套取的现金不需交纳任何利息,这会给正常的信贷交易带来冲击。频频恶意透支信用还会积累金融风险。美国、韩国由信用卡恶意透支带来的金融风险,已成前车之鉴。
“一张张信用卡不当使用,造成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千万不可小觑。”金融监管部门人士指出,利用虚拟的刷卡消费套现,往往是将取得的款项用于经营活动或其他用途,变相增加了全社会信贷投放,而且这部分资金脱离了金融监管部门的管理和控制,不利于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同时,由于信用卡套现没有真实的交易基础,套现资金累积到一定规模后,发卡银行将会背上巨大的风险包袱。
信用卡套现行为还会直接危及到持卡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