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家商业银行均大力推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不是主动向持卡人发送热情的短信,告之从自某月某日起,刷卡消费又能享受优惠,选择分期更能折上加折,就是在每月寄出的信用卡账单里,夹带印有不少“鼓励”持卡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的广告。
的确,对急于消费、但手头不宽裕的持卡人来说,信用卡分期付款确实不错。一部手机、一件电器、一款名表、一台电脑,原本都要一次性付出几千元才能到手的商品,用分期付款化整为零,最短6期,最长24期,每月只付几百元就能轻松搞定,客观上能降低一次性购物的资金压力。更何况,分期付款还有免手续费、免利息的优惠措施,引得诸多持卡人纷纷开通这一功能。不过,尽管这道“免费午餐”看似诱人,实际有时却暗藏玄机,让人甚觉不爽。
如据报载,张先生最近想买一台笔记本电脑,正好收到银行寄来广告单,其中一款IBM笔记本注明市场价格5799元,通过银行网上商城购买只需5199元,还可分12期支付,每期只需433.25元,且无任何利息和手续费,于是张先生毫不犹豫地订购了一台。但不久,他发现这台笔记本网上售价仅4781元,自己买时多花的418元,相当于交了分期付款的手续费。
张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另有网友在某大型商业银行网上商城看中一款诺基亚E71手机,价格为2160元,分12期支付,每月交180元。后发现在诺基亚官网上,同款产品售价仅1966元,两者相差194元。
显然,正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银行网上商城商品的报价要高于市场中间价,可见银行是把手续费进行了“转移”,看起来免利息,其实还是通过抬高商品价格来获取隐性利息。虽然可以理解,身为商业银行自然期望在信用卡市场进一步大展拳脚,业绩能创新高。不过,光明正大地生财有道是一回事,另辟“捷径”招财进宝却是另一回事。若相关银行不能分清两者界限,继续贪财过度,恐于口碑有害。
另据报载,王先生前不久买了一台液晶电视,用信用卡支付12000元,在发卡行“零利息”
的短信提示下,他选择了12个月分期。但第一期的对账单寄来后,王先生傻眼了,每期1000元的还款额变成1078元,也就是说12个月下来要多花936元。询问银行客服,才知每月多付的78元是分期付款的手续费,这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其实,有王先生这种“错觉”的消费者不在少数,有调查发现,超过70%的被调查者普遍将分期付款“零利息”理解为“完全免费”。而生活中,确有一些银行尽管打着“信用卡免息分期还款”的旗号,实际就是不收利息,转而收取手续费。倘所有银行都像王先生碰到的情况,在对信用卡分期付款的宣传上不具体阐明付款时所涉及的费用问题,而是用这种暗箱操作的“抢钱技巧”,真不知还会有多少持卡人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进行消费,随后稀里糊涂支付额外费用。
笔者真心规劝搞这种花样的银行,好好向那些在广告里写明“信用卡分期零利息、零手续费”的光明正大的同行学习,否则,令持卡人觉得不爽的就不是信用卡分期付款收手续费,而是银行自己的形象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