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报料说,朋友王女士用信用卡还款时因为银行卡里余额不足,有140多元没有及时还款,结果银行按照消费金额全额收取她循环利息119元。王女士说:“只有140多元没有及时还款就全额罚息,这样是不是太不合理了?”
欠款13元罚息近百元
王女士使用信用卡消费已经有段时间了,前几天,她收到了银行信用卡中心寄给她的对账单,对账单上显示,她上期账单金额为6582元,本期已还金额为6441元,因为欠款141元,所以银行向她收取了循环利息119元。
王女士说,她是捆绑了银行卡还款,她不知道银行卡里的余额不足,所以造成了信用卡欠款的情况。“但是,仅141元钱没有及时还上就按照我的全部消费金额来罚息,这样是不是不合理呢?”
和王女士有相同经历的还有李小姐,她使用信用卡刷卡消费4313元,在免息还款期内还了4300元,本以为已还足最低还款额不会产生太大费用,但收到对账单时才发现多了一笔97.53元的循环计息。
李小姐打电话向银行信用卡中心咨询,原来,还清最低还款额只是不用缴纳滞纳金,透支利息仍要计算,而且还不是按照未还的13元零头收取利息,而是从消费那天开始计算,按全部消费的4313元以每天万分之五计息,还没有免息期,透支利息甚至都高过未还欠款。
多数银行均要全额罚息
记者了解到,2009年工商银行率先取消了信用卡透支全额罚息的规定,而是按照未清偿部分收取利息,但是在这两年之间,几乎没有商业银行跟进改革。
很多商业银行采取的全额罚息规定是,持卡人如果没有在免息期内全额还清,即使已经还清的款项也要算利息。工商银行采用的部分罚息是,对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已偿还的部分不用再支付利息,只需支付还没有偿还部分的透支利息。
记者拨打了一家银行的客户服务热线咨询,工作人员说,虽然工商银行已经取消了全额罚息的规定,但是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政策,他们银行是按照全额罚息的规定执行的,但是也适当放宽了罚息尺度。客户在进行全额还款时,如果出现少量金额未还的情况,银行也可以算做免息期内欠款还清。记者了解到,建设银行等几家银行对于10元内未还的透支消费额,仍然可视为免息期内款项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