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范先生这几天十分郁闷,原因是他购房贷款的时候被银行拒绝了,银行方面称范先生有信用卡使用的不良记录,这更加让范先生百思不得其解,因为每一次都是按时还款的,怎么会有不良记录呢?后来,经过仔细思考,范先生才想起来,早前的时候自己将信用卡借给过自己的朋友,经过查询,朋友逾期还款了五次。
2005年,他办了一家股份制银行的信用卡,由于自己用不着,2007年时他就把卡借给朋友用,借了三年左右,2011年才拿回来。他和他朋友都不知道没有及时还款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后来,范先生仍在继续使用该卡片,而且使用记录良好。但贷款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下,除非他的信用卡所属银行为范先生出具非恶意欠款的证明,否则不能为他发放贷款。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在欠款还清的情况下,负面记录将会保留5年,不良信用记录产生后不能进行修改。
信用卡属于个人财产中的私密物品,不能轻易借出,因为如果对方产生不良的记录,后果将由持卡人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