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是什么意思?保险资金投资范围有哪些?
1.资本金:资本金是保险公司的开业资金,各国政府一般都会对保险公司的开业资本金规定一定的数额。也属于一种备用资金。当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各种准备金不足以支付时,保险公司即可动用资本金来承担保险责任。
2.准备金:保险公司根据精算原理,按照一定的比例从保费中提留的资金。与资本金性质不同,是保险公司的负债。
根据《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规定,明确保险资金可以投资的金融产品范围,以及保险公司投资金融产品应当满足的条件。
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境内依法发行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金融产品)。
通知称,保险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该保险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30%。保险公司投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和不动产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该保险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20%。
根据《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应当选择附件1所列国家或者地区的金融市场,且投资下列品种:
(一)货币市场类
包括期限不超过1年的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逆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和隔夜拆出等货币市场工具或者产品。
货币市场类工具(包括逆回购协议用于抵押的证券)的发行主体应当获得A级或者相当于A级以上的信用评级。
(二)固定收益类
包括银行存款、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性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
债券应当以国际主要流通货币计价,且发行人和债项均获得国际公认评级机构BBB级或者相当于BBB级以上的评级。按照规定免于信用评级要求的,其发行人应当具有不低于该债券评级要求的信用级别。中国政府在境外发行的债券可不受信用级别限制。可转换债券应当在附件1所列国家或者地区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挂牌交易。
(三)权益类
包括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美国存托凭证、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工具或者产品。
股票以及存托凭证应当在附件1所列国家或者地区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挂牌交易。
直接投资的未上市企业股权,限于金融、养老、医疗、能源、资源、汽车服务和现代农业等企业股权。
(四)不动产
直接投资的不动产,限于位于附件1所列发达市场主要城市的核心地段,且具有稳定收益的成熟商业不动产和办公不动产。
保险资金投资范围扩增
为进一步满足保险资金长期配置需求,提升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中国保监会日前对《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不仅取消了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诸多行政条款,而且进一步放宽了投资领域。
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简化行政许可。根据近年市场化改革成果,明确取消了相关当事人业务资质审批、投资计划产品发行备案、保险机构投资事项审批等许可事项。修订后,《办法》已无行政许可事项的规定;二是拓宽投资空间。原有办法规定的可投资基础设施领域较窄,仅限于交通、通讯、能源、市政和环保五个行业,行业集中度较高,无法满足市场需要。在防范风险前提下,保监会放宽了保险资金可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行业范围,增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PPP模式)等可行投资模式;三是强化风险管控。进一步完善相关当事人职责,建立受托人风险责任人机制、净资本管理机制和风险准备金机制,落实市场主体风控责任;四是完善制度规范。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完善了相关条款表述,同时整合信息披露内容和披露主体的要求,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修订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主要是促进保险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的生命力,激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积极性,加强风险管控,更好参与资产管理行业竞争;缓解保险公司资产配置压力。增加保险业长期资产的有效供给,满足保险资金配置需求,应对低利率环境下资产荒带来的资产负债匹配压力;支持经济稳增长。推动保险资金更加积极参与国家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有助于适度扩大总需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进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资产端的发展进一步拓展保险产品开发空间,优化保险服务供给,提升保险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服务能力,更好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风险管理与财务管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