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说异地医保卡不能用,有的人说异地医保卡可以使用,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大家了解我们的医疗保险吗?实际上我们的医疗保险包含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这两种医疗保险虽然是相互独立的,但是绝大多数地方是以地级市为统筹地区进行统筹,有当地的医疗保障局进行管理的。
各地的医疗报销政策是由当地的医疗保障管理机构,根据当地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在国家三个目录的指导下,自行制定的。
职工医保的可以报销范围内的报销比例,普遍不会低于85%;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一级基层医疗机构可以达到75~80%。
关于异地使用医保卡,主要分为医保报销和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
各地在制定医保报销规则的,首先是鼓励和引导大家在当地实现就医。因此,外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就会低一些,相对而言起付线也会更高一些。比如,深圳市一级医院的起付线只有100元,二级医院是200元,三级医院300元,如果是市外就医备案过的享受400元的起付线,没有备案则是1000元的起付线。
所谓备案,实际上是去当地的医保机构进行登记办理异地安置手续或者办理转诊。
如果我们登记好要去哪家医院治疗,应当首先保证是因需去治疗,而不是无缘由的去治疗。一般要求当地的最好医院相应的主任医师级别的医生,签转诊同意书。
如果是异地安置,说明我们在长期驻外,需要到定点的几家医院进行治疗。
所有这一些以前的时候都是通过先行垫付后续报销的方式,予以异地结算。
现在人社部开发了跨省就医异地结算平台,直接可以进行实时结算,省去了垫付资金的费用。结算也更加简单,不用来回跑。目前我们已经有1万多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虽然可以异地报销,但是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我们还是不能够跨省使用的。因为这里边牵扯到更复杂的医保信息和资金安全。
目前四川省正在100多家医院试点,医保个人账户省内直接使用,未来我们也肯定能够全国使用的。
所以,异地医保卡使用非常复杂,一般来说必须在参保地进行登记以后,才可以在异地使用。希望未来随着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的全国统筹推进,技术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医保卡全国能够实现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