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
一、建行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
1、建设银行信用卡积分包括基本积分和奖励积分。
2、基本积分为持卡人使用龙卡信用卡,每消费人民币1元积1分(持上海大众龙卡消费,人民币1000元积6分);每消费美元1元积7分(持上海大众龙卡消费,美元100元积4.2分);持欧洲旅行卡消费1欧元积9分。中国建设银行保留调整积分累积规则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积分计算方式、累积比例。
3、成功办理建行信用卡商户分期、邮购分期付款业务,将一次性获得分期本金总额等额积分(原为每期应还本金入账时累计相应积分);成功办理消费分期业务不改变原始交易积分,不另计积分;成功办理购车分期、安居分期业务将不再累计相应积分。
4、建行信用卡积分计算日期为该笔消费的银行记账日。
5、建行信用卡奖励积分是鼓励持卡人特定消费、用卡或使用有关产品或参加活动并符合奖励条件而额外计算的积分。奖励积分按积分奖励类活动所公布的活动条款计算和使用。
6、持卡人主卡及附属卡的积分合并计算,附属卡消费产生的积分累积到主卡。
二、但下列项目不予计算建行信用卡积分:
1、支付循环信用利息,年费、滞纳金、分期付款手续费及其它各项费用,龙卡信用卡取现和还款;
2、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的相关费用以及刷卡代他人支付的交易;
3、房产、汽车、批发、医院、学校等以及慈善和社会服务等非盈利性行业的商户消费以及金融和政府类支付交易(如保险、投资、纳税、罚款);
4、其他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交易类型及商户。
5、如由于商户未按照中国银联规定安装银行卡受理机具、导致不应给予积分的交易计算了积分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扣除持卡人的该部分积分,如因收单行或商户未正确按照中国银联规定设置商户类别以致影响积分累计的,中国建设银行不承担责任。
6、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购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中国建设银行将扣除原先通过此笔交易取得的积分。
建行信用卡积分兑换规则
一、礼品兑换
1.建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可依照本规则申请兑换建行网站信用卡“精选积分礼品”,可兑换精选积分礼品以网站最新公布信息为准。
2..精选积分礼品中专区礼品仅限相应指定卡片兑换,如钻石信用卡、白金信用卡(尊贵版、精英版)、冠军足球卡、变形金刚卡等,中国建设银行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并公布礼品兑换适用范围。
3.兑换申请方式:
持卡人可通过自助语音电话、短信等渠道提出兑换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将视持卡人积分是否足够扣减、礼品库存情况确定,具体方式如下:
(1)语音电话自助申请:拨打积分换礼热线(021-50619818),按操作步骤提示输入卡号、兑换的礼品编号、数量,提出兑换申请。
(2)短信:持卡人通过预留建设银行信用卡系统的手机发送短信申请礼品兑换,发送短信编辑格式:LPDH#卡号后4位#礼品编号(7位)#数量,发送到95533。
(3)传真:按要求提供完整资料及本人亲笔签名后,拨打021-38693210,语音提示“输入客服代表工号”输入“23299” 并以“#”键结束,按“1”确认后听到传真提示音进行传真发送。
(4)钻石信用卡、白金信用卡(尊贵版、精英版)持卡人可致电400-888-8858申请兑换积分礼品。
4.所有礼品兑换一经申请,即不可取消或更改,且持卡人提交该申请即表明授权建设银行在持卡人名下单张卡片不足兑换时,同意从其名下其他卡片中扣除相应积分。
5.配送信息查询:兑换申请成功,持卡人将收到提示短信,包含订单编号,持卡人可致电021-50619818自助查询订单状态。
6.持卡人提出兑换申请即视为同意中国建设银行将持卡人姓名、联系电话、对账单地址等配送信息提交礼品供应商及配送单位并接受礼品配送服务。
二、里程兑换
1、建设银行信用卡附属卡持卡人的消费与主卡持卡人一并计算。取现、转帐、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等不属于可累积积分的范围。消费积分只限消费者本人兑换,不得转赠。 消费积分累积细则以伙伴银行规定为准。
2、当您的信用卡消费积分符合兑换奖励里程的条件,就可向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提出申请,将消费积分转换为奖励里程存入您的航空公司会员里程帐户。
3、符合条件的奖励里程将于2个月内,输入到您的会员帐户内。
4、您兑换航空里程时,应先成为航空公司常旅客会员,并在提出兑换申请时,提供相应会员卡号。
5、航空里程的兑换处理时间为10天左右(双休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处理时间相应顺延),请您务必提前兑换。
三、油费兑换
1.建行积分商城(http://jf.ccb.com)龙卡汽车卡积分兑换专区换油:每2.5万龙卡汽车卡积分兑换100元油费(按100元油费的整数倍兑换)。
2.积分POS换油:起兑点为5万分,按250分的整数倍兑换;单笔交易最高可兑换2000元(50万分);积分最高兑换比例为充值金额的99%(剩余1%通过汽车卡支付)。
3.每卡每年最多兑换100万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