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介绍:
“账单分期”是上海银行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务,允许持卡人将已出账单的消费金额在扣除不可分期交易的金额后,在可分期额度内进行分期付款。
一、申请时间:
持卡人需在账单日次日起至到期还款日之间申请账单分期。每个账单周期内只能成功申请一次账单分期。
二、基本条件:
适用于所有信用记录良好的上海银行个人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不适用于附属卡及单位卡持卡人。
三、申请金额:
“账单分期”申请金额下限为人民币1000元(仅限人民币消费),上限不得超过最近一期账单人民币消费总金额的95%,最终以上海银行核准的限额为准。取现、存款、利息、滞纳金、分期交易以及其他本行指定的交易类型不能申请分期付款。
四、收费标准:
每月手续费=分期付款总金额*每月手续费率
五、申请渠道:
1、网上申请
登陆我行个人网银进入分期付款申请页面选择在线申请,按页面提示填写分期金额、期数等信息,完成分期申请。
2、电话申请
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94,选择“信用卡”转人工服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