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沃尔玛信用卡积分怎么兑换?交行沃尔玛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可以参加此积分奖励计划,积分有效期固定为12个月。积分将逐月过期,过期日为每个自然月月底。积分逾期不兑换,将被取消,积分到期日将会显示于持卡人的账单上。
交行沃尔玛卡积分兑换规则
1、沃尔玛信用卡消费的累积积分仅可用于兑换专用刷卡金,用于抵扣指定沃尔玛门店的店内消费,当累积积分达到3000分及以上时,持卡人可按照如下超额累进比例进行兑换:
积分兑换区间 | 积分兑换比例 | ||
---|---|---|---|
3000-6000分 | 6001-10000分 | 10000分以上(含) | |
0-6000分(其中首个2999分不兑换) | 0.25% | ||
6001分-10000分 | 0.25% | 0.50% | |
10001分以上(含) | 0.25% | 0.50% | 1.00% |
例如:张先生沃尔玛信用卡内有27,500积分,张先生现想将卡内积分全部兑换,那么张先生可登录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官网中的“积分商城”,申请将卡内积分兑换成刷卡金,该刷卡金可折抵张先生于沃尔玛店内之后的消费,张先生的2,7500积分实际可折抵的店内消费金额将依照以下的方式进行计算:
3,001分*0.25%+4,000分*0.5%+17,500*1%=202.5元(实际兑换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首个2999分不兑换)
2、持卡人可通过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官网中的“积分商城”等渠道就有效期内的积分申请兑换刷卡金,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须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为刷卡金导入之日起60天(含)内,可在有效期内自动抵扣持卡人在指定沃尔玛门店内的刷卡消费(但不包括购买任何预付卡消费),并可分多笔使用。
3、刷卡金不能直接用于刷卡消费,而是以自动返还的方式,用于部分或全部抵扣符合要求的交易金额,并于符合要求的交易入账后的三日内记入持卡人账户。如持卡人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刷卡金,则视其自动放弃该奖励,且刷卡金会自动作废。刷卡金的获得、查询和使用规则以《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
4、每位持卡人名下所有沃尔玛信用卡总计单个自然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内累计积分兑换上限为10万分。
5、所有兑换申请提交并经交通银行确认完成兑换后,即不可取消或更换,所需积分将从指定账户中扣除,积分的更新将显示在下一周期账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