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信用卡挂失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信用卡丢失、被盗后,持卡人拨打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客服电话或到柜台办理挂失业务。
持卡人挂失信用卡经本行确认后即时生效。凡正式挂失前所发生经济损失及正式挂失前/后电子现金账户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持卡人承担。自挂失生效后发生的非持卡人所为而造成的债务和损失不再由持卡人承担,但因以下任一情形造成的债务和损失除外:
(一)持卡人有欺诈、与他人合谋、恶意串通、套现、洗钱或有其他任何违法、不诚信的行为;
(二)持卡人拒绝或不配合本行调查;
(三)持卡人未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上签名;
(四)持卡人将密码或其他辨认持卡人的方法告知第三人;
(五)有权司法机关依法扣划卡内资金。
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信用卡补卡
持卡人在办理挂失后的一周左右可以拿到补办的新卡。
三、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信用卡换卡
信用卡到期、损坏或密码被锁定时,持卡人可致电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办理换卡、密码解锁手续。
四、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信用卡注销
主卡持卡人在信用卡有效期内不再使用信用卡的,应在清偿信用卡账户所有欠款后,及时通过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客户服务热线通知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并向本行提出办理销户申请。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在受理账户销户申请45个自然日后,为持卡人办理正式销户手续(卡片到期已超过45个自然日的除外)。持卡人对支持电子现金账户的信用卡申请销户时,若电子现金账户仍有余额,持卡人可自行选择消费电子现金账户余额或前往本行营业网点进行注销和余额领回,并按本行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