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等17人没有工作,申请不到高额度的信用卡。后经朋友介绍,他们找到“代办信用卡”中介杨某,请对方帮助办理信用卡。杨某称,他可以把曹某等人的申请资料进行一番包装后,从农业银行为他们办理额度为3到5万元的信用卡,但要收取信用卡额度15%的费用。
杨某收集好曹某等人的银行流水、身份证复印件、手持身份证的照片、1张以办卡人身份证办理的手机卡后,将这些资料转给其从网上认识的“代办信用卡”中介李某。之后,李某又把这些资料转给“代办信用卡”中介“小丽”。“小丽”对曹某等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包装后,从农业银行为他们办理了信用卡。卡办好后,“小丽”将每张信用卡激活从中扣除额度12%的费用,自己留下8%,4%给了中介李某。李某把信用卡交给中介杨某后,杨某又从每张卡里扣除了3%的费用,然后将卡交给办卡人。办卡过程中,中介李某用曹某等人的信用卡盗刷了17万余元。
近日,临河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一家旅店里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