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银行信用卡灵活分期付款
一、东亚银行信用卡灵活分期付款介绍
灵活分期付款业务是东亚银行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提供的,对其当期已记账但未出账单的消费交易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务,持卡人在交付一定的手续费后,即可将当期已记账但未出账单的消费交易金额按照持卡人申请的期数分期均额偿还。
1、申请金额:单笔金额达到500元或等值美金以上。
2、申请时间:在消费交易记账后,当期账单日之前2天。
3、申请方法:不论您在哪里消费,只需拨打东亚客服热线:400-8888-338,立即轻松分期。
4、分期期数及手续费率:
分期期数 | 3期 | 6期 | 12期 | 18期 | 24期 |
每期费率 | 1% | 0.65% | 0.6% | 0.58% | 0.55% |
二、东亚银行信用卡灵活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
1、灵活分期付款业务是本行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提供的,对其当期已记账但未出账单的消费交易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务,持卡人在交付一定的手续费后,即可将当期已记账但未出账单的消费交易金额按照持卡人申请的期数分期均额偿还。
2、持卡人可对当期单笔金额达到500元或等值美金以上,已记账但未出账单的消费交易申请办理灵活分期付款业务,可申请的分期期数为6期、12期、18期、24期(每期为一个月)。本行保留是否核准申请的权利。
3、持卡人须在消费交易记账后,当期账单日之前2天申请办理灵活分期付款业务。
4、持卡人可以对多笔交易分别申请灵活分期付款业务,但申请的分期期数和金额仍以单笔交易为单位,不能以多笔交易的汇总金额申请分期。
5、本业务仅限正常使用卡片、信用状况良好、卡片状态正常的主卡持卡人办理,如消费交易产生的卡片为挂失等不正常状态则不能参与本业务;附属卡、商务卡不参与本业务。
6、下列交易金额不可申请灵活分期:
(1)取现交易、转账交易、分期付款交易及各项费用(如年费、利息、滞纳金、超限费及其他信用卡收费);
(2)已出账单的消费交易;
(3)其他本行规定的内容。
7、每期应还本金及分期手续费。
(1)每期应还本金等于分期本金总额除以分期期数,精确到分,在当期账单日入账,分期本金总额无法除尽部分计入最后一期。
(2)分期手续费等于分期本金总额乘以分期手续费率每月摊还。各分期期数的分期手续费率收费标准如上。
(3)每期应还本金、分期手续费将全额计入当期最低还款额。
8、持卡人成功申请灵活分期业务后,不能对已分期的金额和期数进行更改,不能对未偿付的分期余额再次申请分期付款。
9、持卡人成功申请灵活分期付款业务后,原消费金额所占额度将被转为分期未还本金继续冻结其额度,冻结额度会根据持卡人每期的还款金额而逐期减少,直至持卡人最后一期或提前清偿所有分期余额。
10、持卡人若按期缴付信用卡账款后仍有多余款项时,该款项将被视为溢缴款,不会提前清偿分期的本金部分。
11、若申请灵活分期的期数大于卡片的有效期,则不允许分期。持卡人的信用卡已至有效期并获得卡片续期,灵活分期业务不因此而终止,将自动转入新续卡片;持卡人若卡片到期不再续卡,分期付款未还欠款将在卡片到期的下一期账单一次性全额下账,持卡人须全额清偿。
12、持卡人在还款期内需要注销卡片,分期付款未还欠款须先予以清偿。
13、提前还款
持卡人若要对已分摊的灵活分期付款交易提前清偿未偿付的分期余额,需致电本行信用卡客户服务电话进行申请。经本行核准后方可提前还款,本行收取所有分期手续费。
14、退货处理
(1)若持卡人与商户间发生退换货等退款情形,但未致电本行信用卡客户服务电话申请取消灵活分期交易,则已成功办理的灵活分期交易不予取消,继续进行;
(2)若持卡人与商户间发生退换货等退款情形,并致电本行信用卡客户服务电话对已成功办理的灵活分期交易申请取消时,则按以下方式处理:
A、对尚未分摊的灵活分期交易进行取消时,视同为撤销;
B、对已分摊的灵活分期交易进行取消时,视同为提前还款,本行收取所有分期手续费。
15、本行将在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认定持卡人的账户不再适合进行灵活分期付款业务,持卡人的未付分期余额则全部为到期应付,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信用卡因任何原因被持卡人或本行取消、冻结、终止,或已经过有效期或不被续期(或有关通知已经发出);
(2)持卡人未能按期缴付任何未付金额或信用卡账户中的任何其他结欠款项;
(3)持卡人违反了东亚中国信用卡的领用合约或本条款及细则中的任何规定;
(4)持卡人已经破产或身故;
(5)本行认为任何可能导致持卡人无法或不履行其在此条款及细则或领用合约下的责任事件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
16、东亚中国保留任何时间及在其认为适当情况下修改本条款及细则及终止本业务的权利,并通过本行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将此等修改通知持卡人。如因为诠释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争议,本行的决定具有约束力并成为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