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依据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进行修改。这次的修改主要是为了规范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等方面的内容。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九江市生育保险新政策
10月1日起,九江市将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原来的上年度职工社平工资的1%调整到0.5%。据悉此次调整有力保障了全市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从制度上促进了平等就业,均衡了用人单位负担。为了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同时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促进就业稳定。
3月1日起,我市生育保险待遇有所变化,各社保分局也可受理生育保险待遇报销业务。具体包括生育保险业务咨询、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人员的产前登记、2014年1月1日后生育人员资料的受理、农民工生育补助金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