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买税卖税是指“买税方”以支付手续费为诱耳,或以提供优惠税收待遇为条件,使用本辖区的完税证、税收缴款书、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票据。向非本辖区的纳税人(“卖税方”)代理开具完税票据,将税款缴入“买税方”国库的行为。
1.建立合理的税收计划编制体系,在促进税收增加的同时。兼顾各地区的实际情况,使各税收征管部门有能力完成各项任务,杜绝“买税卖税”行为,使增加税收收入有效可行。
2.强化税收征管工作的考核和评价体制,兼顾正激励与负激励方式。不能只重税收收入数量,还应重视税收征管质量。
3.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完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对“买税卖税”行为,不仅要坚决剔除“买税”收入,还要追究当事人、财税部门或地方政府的责任。
4.建立公平、合理、有效的员工薪酬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