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国家要求用人单位为每个职员购买社会保险,而工伤保险也属于社会保险的一部分,那么大部分参与了工伤保险的职员是否了解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呢?接下来卡宝宝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烟台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方面的内容。
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烟台市提高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1、烟台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一:调整内容
据了解,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贯彻鲁人社发21号文件做好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予以提高。
2、烟台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二:调整范围
(1)本次调整待遇的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前,用人单位中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含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2)据了解,烟台市工伤全残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标准为:一级伤残月人均增加246元,二级伤残月人均增加236元,三级伤残月人均增加226元,四级伤残月人均增加216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增加89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7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
(3)此外,生活护理费按照烟台地区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调整,即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按照烟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发放。
以上内容就是卡宝宝小编对烟台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的介绍,仅供大家参考,欲知更多社保知识、信用卡知识请关注卡宝宝网哦!卡宝宝网同时为您提供更多社保资讯以及更多银行信用卡的优惠信息、信用卡指南、信用卡攻略,让您更好地了解社保以及更好地使用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