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张广发银行的信用卡,不久前,突然发现卡里的9万多积分被清零,而事先没有接到银行的任何通知。我给广发银行打电话,说是按规定应该给我发短信提示,至于清零原因,是我长时间没有使用这张卡,银行的专业术语叫做“没有资金交互”,系统自动清零。但是,我的这张卡去年8月还收到电子账单,称产生年费和年费抵扣。我当时曾咨询该行客服,称是因有“资金交互”才给客户下发账单。也就是说,这张卡是有“资金交互”。广发银行前后说法不一,是否有“资金交互”前后冲突。
况且,我的银行卡积分虽然是银行赠与的,但是是有价值的,可以凭积分兑换一定价值的礼物。按照规定,9万多积分,可以兑换价值200元左右的商品。而且,这些积分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是我通过多次透支刷卡消费后获得,是我对广发银行的业务做出一定贡献后的“回馈”。我和广发银行应该是平等义务的主体,银行不经过我个人同意,擅自将我的积分清除,是对我财产权益的侵害,是对银行卡资金安全的一种侵害。我希望广发银行重视储户的权益,对我赔礼道歉。
储户张先生
调查附记
接到反映后,本报随即与广发银行取得联系。该行信用卡部接待人员称,银行已经接到张先生的反映,正在进行调查中。办卡前,储户都会与银行签署一份《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户协议》,协议第4条10款规定:“客户同意银行赠与其交易累计积分或免费提供其他优惠,银行作为赠与人有权变更积分规则、优惠种类及内容或清除积分、终止有关优惠等,而无须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发生变更时,银行可通过公告等方式向客户履行告知义务,履行告知义务后变更发生法律效力。”据此,该行认为,根据上述条款,银行有权取消对张先生赠与的积分。“我们取消积分前,会短信通知客户。张先生称没有事先接到短信提示,我们会调查相关流程,但需要一定时间才有结果。”广发银行该接待人员称。
对于广发银行的上述答复,张先生称,他自始至终没有看到过上述协议,“我们是集团客户办卡,是银行的人到我们单位推销办理。我当时报名登记之后,卡就办下来了,我没有见到过银行的办卡人员,更没有在任何协议上签过字。”张先生认为,即使有这样的协议,该协议条款也属于“格式条款”,“银行凭什么能够擅自取消用户有现金价值的积分?这样的霸王条款应该归于无效。”对此,广发银行信用卡部相关人员称,该行将调取张先生办卡时的相关材料,查证是否他本人签字,“我们的积分是无偿赠与客户,按照银行的规定,对这部分赠与的权益,银行有权利予以清零,这个条款不是霸王条款。”